民族經濟是在一定歷史時期對每一民族社會經濟發(fā)展的總稱,包括工業(yè)、農業(yè)、交通運輸業(yè)等生產部門,是衡量該民族文化教育、科學技術和生產力發(fā)展水平的一個重要標志,也是其政治和思想意識等上層建筑賴以建立的基礎。民族經濟的發(fā)展速度,決定了該民族社會發(fā)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速度。在中國,一般指少數民族經濟。我國經濟學家在20世紀80年代對“少數民族經濟”這一概念進行了探討,通常認為,少數民族經濟包括:少數民族人民的生活狀況;少數民族家庭經濟生活特點;少數民族生活習慣、文化傳統(tǒng)、文化水平對它的經濟生活,包括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的影響等。
依據學術界多年來的學術成果,并考慮到現(xiàn)實生活中的通常用語,“民族經濟”這一概念的內涵可以說具有多重意義,我們現(xiàn)在至少可以理解為:
一是,把少數民族經濟簡稱為民族經濟;
二是,把少數民族地區(qū)經濟稱為民族經濟;
三是,把發(fā)展中國家(或民族獨立國家)的經濟成為民族經濟;
四是,把民族經濟當做一個泛概念,使其適合于各種場合,是一個通用的概念或范疇。
民族與經濟本來是兩個不同的要素,兩個不同的概念,兩個不同的范疇,也是兩個不同的研究領域,從而構成兩大不同的科學理論體系。但是,在現(xiàn)代社會生活中,兩者有日益密切地相聯(lián)系、相交叉和相結合,乃至相融合為一個新的獨立的特殊型概念、范疇和具有特殊矛盾的研究領域,也就是民族經濟。
民族經濟,這個概念或范疇,它的本質特征具有二重性,即民族因素和經濟因素,二者融為一體,是一個獨立存在的客觀現(xiàn)實的有機現(xiàn)象。它不能離開民族,但又不能簡單地等同于民族;它也不能離開經濟,但也不能簡單地等同于經濟。它是民族與經濟這兩個要素在互動過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特殊構造的新的有機現(xiàn)象。它是確實存在的客觀現(xiàn)象,絕不是什么主觀幻想。任何民族都有自己內部的經濟聯(lián)系或共同的經濟生活,同時不同民族之間又相互發(fā)生經濟交往。民族內部與民族外部這種經濟聯(lián)系或交往關系,不僅是產生民族經濟的基礎,而且也是所有民族生存、發(fā)展和共同繁榮的基礎。同時,民族經濟的這種內在結構關系的本質屬性也是決定民族經濟學產生與存在的最終根源。